
关键是公共舆论产生的前提
英国小说家狄更斯说:“一个人如果不能代表公共舆论,那么他就没有资格成为一个公众人物。”罗马尼亚小说家马内阿认为:“如果一个公众人物要想真正成为公众理想的代言人,那么首先就应该有真正的公众舆论,有真正公众舆论产生的前提与条件。他还说:“真正的公众舆论不可能来自对个性的否定,而是来自对个性的尊重。为了让公众舆论成为可能,我们需要广泛而准确的信息,鼓励各种观点的正面交锋,保护人的隐私权与选举权,让每个人都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——当然是在公共场合表达自己的观点。”
毫无疑问,我更欣赏马内阿关于公共舆论与公众人物的观点,这倒不是因为马内阿与狄更斯相比,在时间上离我们更近,而是因为马内阿曾经和我们一样,也生活在一个与我们完全相同的社会氛围中。他深知,一个公众人物能不能够代表公共舆论,这还不是最重要的,最关键的是一个社会能不能够,以及怎样才能形成它真正的公共舆论。显然,有没有那种极权制度生活的背景,人的感受就是不同。我认为,就这一问题的思考,马内阿要比狄更斯深邃得多。这要归因于他在罗马尼亚生活的血肉经验与切肤感受。
当然,狄更斯的话也没有错,“一个人如果不能代表公共舆论,那么他就没有资格成为一个公众人物。”但问题是必须要有一个能够产生真正公共舆论的前提,要保重一个社会产生的公共舆论是真正的公共舆论,而不是用义和团式的呼声来假充。
在我看来,真正公共舆论的产生,首先要有相对独立与成熟的个体的存在,个人不仅应该受教育,而且应该受的是一种与普世价值的核心观念(比如自由、平等、尊重、包容)丝丝入扣、不偏不离的教育。社会提供给个人的资讯是多元、充分而透明的,而不是单一、匮乏而遮蔽的。只有在这个基础上,把个人的意见通过一种统计学意义上集中、汇总,才有可能形成真正的公共舆论。
现在我们可以设想,要是一个异形的社会把所有话语的管道都整成一家独占独有,要是这个社会事先把人民的脑壳全都抽空了,然后再把潲水、渣杂、棉絮之类的东西塞进去,要是所有的想法都是用同一种文法与句式来表达,那哪里还有什么公共舆论可言呢?那不是让邪恶与愚众结成强大的同盟,让逆向淘汰的涡轮飞速旋转,让惩善扬恶的机器马达轰鸣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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