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纽伦堡的三个法律(读书笔记No.143) [原创 2008-06-04 01:20:57]  删除...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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纽伦堡的三个法律

 

    德国历史学家克劳斯·费舍尔,《纳粹德国:一部新的历史》的作者,写过一本有血有肉、有心有魂的书,名叫《德国反犹史》。原书的名字是《反犹史:德国的恐犹症与大屠杀》。该书中译本于2007年7月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。尽管厚近500页,但读来毫无堵塞、困顿、乏味之感,是一部敏锐、缜密、睿智、深邃的作品。

    费舍尔在《德国反犹史》中曾经这样写道:“1935年9月15日,希特勒在纽伦堡文化协会的大厅召开了德国议会特别会议,批准通过了三个极为重要的法律:(1)帝国国旗法,(2)公民法和(3)保护德国血统及德国荣誉法。在年度的纽伦堡党代表大会末期召集帝国国会,并在柏林以外的地方召开,这还是第一次,显然具有特殊的政治意味和象征意义。首先,希特勒开始进行大规模的重新武装,希望新的德国军队成为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的军队。鉴于已经对保守的军官集团做出让步,铲除了具有威胁性的纳粹冲锋队,他要求他们帮助建立一支完全由党控制和指挥的军队。所采取的第一步就是换掉原先黑、白、红三色的帝国旗帜,代之以纳粹党的党徽旗。这解释了纽伦堡的第一条法律,从此以后,黑、白、红是民族的色彩,而纳粹的党徽就成了国家的旗帜。”

    尽管《德国反犹史》中,点睛之处比比皆是,但我还是首先辑录了这段关于纽伦堡法律的记述。因为这段记述向我们挑明了:现代极权史中一个已被人忽略的事实,即用党旗来代替,或者说冒充国旗的典型案例。使我们得知,此类行径的开山鼻祖和创意大师不是别人,正是第三帝国的缔造者——极端邪恶与极度变态的希特勒。

    任何有良知的历史学家,大抵都不会否认,希特勒的第三帝国是现代欧洲史上一段最黑暗、最邪恶的岁月,那是一个回首必令人心惊肉跳、脾寒胆颤的历史。但需要指出的是,即使是在那么一段黑暗的岁月,那么一个匪夷所思的国度,冒充国旗的历史也就不过持续了整整的10年。相较而言,这个世界还有比希特勒更希特勒的巅峰之作。也就是说,在未来的岁月人们再来回首,必定还会有更让人心惊肉跳、脾寒胆颤的历史。而这历史对相当大一部分人来说,无疑正是一个懵然而不觉的残酷现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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